首页 组织结构 通知公告 新闻资讯 组织建设 素质教育 创新创业 菁菁校园 志愿服务 学生会 缤纷社团 公共服务
团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团务公开 > 正文

通知公告
专题视窗
团务公开
关于在全校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学习 《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工委、学生会、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丰富广大青年学生的假期生活,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学习《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主题教育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月28日-2月28日

二、活动主题

网上团建聚青年,乘风破浪绘新篇

三、活动对象

全校团员青年、团学干部(校院两级学生会成员、各学生社团负责人、第十三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

四、活动内容

(一)全校团员青年

利用寒假时间主动学习《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通过参与南工新青年QQ空间、南昌工程学院水宝宝等网络平台发起#习近平总书记“语”我#话题讨论,分享个人学习心得、习近平金句等,也可在线分享个人原创音乐、书画作品、海报、图片等。

(二)团学干部

1.组建网上团支部(1月28日前)

学生会。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分别组建网上团支部,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网上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分别向校团委、学院团委报告。

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团工委组织各学生社团负责人组建学生社团网上团支部,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网上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校团委报告。

第十三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由第十三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50名学员组建“大骨班”网上团支部,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网上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校团委报告。

2.召开网上团支部委员会(1月30日前)

各网上团支部分别组织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网上团支部寒假期间学习形式及内容。

3.网上团支部工作落实(2月28日前持续开展)

理论学习。以《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为教材,在网上开展学习讨论、读书分享、组织生活等团支部活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年轻人要‘自找苦吃’”“一定要多接触社会,补上社会实践这一课”“做‘六有’大学生”等殷殷嘱托。

交流分享。在南工新青年QQ空间等网络平台,发起#习近平总书记“语”我#话题,将学习《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与自身实际、学校校训、水利精神等相结合,撰写100字左右学习心得并面向全校团员青年展示分享,积极发出南工好声音,传递网络正能量。

实践体验。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云组队”“云实践”等方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并自觉投身社会实践中。一是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感受党的红色精神伟力;二是返回家乡看变化、重走故地看新颜、深入乡村看振兴、走进一线看发展,感受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生动实践。

五、活动要求

1.各网上团支部需召开不少于2次团员大会进行学习分享。所有网上团支部成员均需参与#习近平总书记“语”我#话题讨论。实践体验环节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最终需以团队(或个人)为单位形成有真情实感的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或视频图片等实践成果。

2.实践成果要求。一是短视频。短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应避免简单性叙述实践过程,着意于对红色精神的阐述、实践过程的收获以及对党的情感认同,致力于能使同龄人引起共鸣、共同教育、共同成长,鼓励围绕红色故事、红色人物深度挖掘,形成有温度、易传播的视频(视频格式:MP4,视频分辨率:1280*720、1920*1080)。二是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应既有事实叙述,也有观点论述,符合真实性、论理性、简洁性的特征要求,字数在5000字至10000字之间。

3.开学后,网上团支部所有成员均需到各自班级、社团等进行宣讲,讲述实践故事、实践收获,分享当代青年对党的深厚感情和坚定信仰。

4.网上团支部所有活动内容及形式需在活动正式开始前2天报校团委/院团委审批备案,相关活动需及时形成新闻稿报送校团委,所有成果均不得在网上抄袭。

联 系 人:朱彦奇  15070939223

电子邮箱:nitgqt@nit.edu.cn

 

 

                                          共青团南昌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团委办公室                             印发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寒假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2021学年校级主要团学干部的考察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