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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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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五四”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处)团委、社区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选树一批在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志愿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发挥朋辈榜样示范作用,引领学校广大团员青年传承“五四精神”,树立远大理想、勇担青春使命,积极投身学校建设高水平水利特色大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五四”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社团”“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范围

推荐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需为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研究生、青年教工),其他评选项目参评对象为全校学生(教师)。

三、推荐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

1.工作活跃,政治建设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利用“学习强国”、团课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青年满意度高。积极推进共青团改革创新,团的活动丰富多彩、效果好、影响大、有创新。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做好“三会两制一课”、团员管理、团费收缴、团员发展等基础团务工作。认真落实“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所属团组织、团员、青年底数清晰,团的工作有活力。“推优”工作规范有序。切实履行职责,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积极推动所属支部建设,支部工作有活力,“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完成。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院具有较好影响。

5.重视活动阵地建设,创建具有学院特色的活动阵地,做到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证,效果要明显。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

1.积极带领支部团员通过“学习强国”、团课教育等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团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且《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合格。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适合广大同学的特色活动,成绩显著。 “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完全。

3.团支部委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各院团委按上学期团支部活动考评总分前25%的团支部可参加评比。

5.团支部考评总分和支部活力评分未满基本分的取消评优资格。

6.团籍注册率达100%,能按时缴纳团费。

7.团支部所在班级全年参加校内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络学习活动,经常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理论学习。

2.学习刻苦。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努力学好每一门功课,成绩良好,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上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专业)的前50%(含)且没有补考现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团结、带领团干或团员积极主动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9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评议等级。

4.品德高尚。克己奉公,乐于助人,团结同志,公道正派,诚实谦虚,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

5.作风扎实。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共青团干部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本学年未缺席班级团支部组织的团内活动,本学年没有违纪处分和通报批评现象,所在寝室受通报批评不超过1次(含)。社区操行分不低于80分,志愿者服务工时不少于20小时(一年内)。

6. 教师共青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一般累计不少于2年,并且是学院团委、社区团工委的委员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所在团组织的工作开展。

(四)“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络学习活动,经常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理论学习。

2.道德品行优秀。 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敢于制止校园内各种不良行为,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3.遵规守纪自觉。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自觉维护集体的利益,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本学年未缺席班级团支部组织的团内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思想牢固,工作本领过硬,上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专业)的前50%(含),且没有补考现象。本学年没有违纪处分和通报批评现象,所在寝室受通报批评不超过1次(含)。社区操行分不低于80分,志愿者服务工时不少于20小时(一年内)。

(五)“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工作积极,业务熟练,在宣传报道工作中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得到了师生的认可。

2.本学年没有违纪处分和通报批评现象,所在寝室受通报批评不超过1次(含)。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服务工时不少于20小时(一年内)。

3.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络学习活动,经常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理论学习。

(六)“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工作积极,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得到了师生的认可。

2.本学年没有违纪处分和通报批评现象,所在寝室受通报批评不超过1次(含)。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服务工时不少于20小时(一年内)。

3.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络学习活动,经常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理论学习。

(七)“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完备的社团《章程》和管理制度,以及清晰的社团简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3.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组织运行良好。

4.有一个以上(含)优秀的指导教师,并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指导社团,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5.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以上(含)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6.积极利用已通过审核的QQ,微信,微博以及社联官方QQ等宣传平台,对社团活动和形象做到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社团自身特色。

7.每学期向社团联合会汇报一次以上(含)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本、活动材料等齐全。

8.社团注册成立6个月以上(含)。

9.学期内社团成员评价良好,无被投诉的情况出现。

10.社团档案材料齐全,工作有计划和总结,活动有记录。

(八)“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标准

1.具有正式学生社团聘书的南昌工程学院教职员工;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和口碑,与社团成员建立了互敬互信的关系。任职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学校任何处分。

2.责任心强,积极为学生社团发展出谋划策,指导帮助健全学生社团组织建设、管理制度、制定活动内容及目标,积极推动学生社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熟悉学生社团工作程序,业务知识丰富,具有突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业务技能全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生社团认知与观念,同时注重对学生的品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4.在任期内,经常参与所指导社团的日常训练和各种展演活动,在活动策划及总结上提出指导意见。积极为学生社团科学可持续发展提供思路和参考意见,联系各方资源为学生社团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物力保障,鼓励并带领所属学生社团参加各类竞赛和展示活动。

5.参评年度所指导学生社团应符合优秀学生社团的申报资格。

6.指导学生社团1年以上(含)。

(九)“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思想积极向上,政治觉悟高,纪律性强,遵守社团管理制度,服从上级安排,严格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开展工作,无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络学习活动,经常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理论学习。

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处处以身作则,社团工作成绩突出,在社团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得到广大社团成员的肯定和赞扬。

3.积极参与本社团活动的策划、筹备、组织等工作。

4.开拓进取,顾全大局,公平竞争,团结协作,讲求效率,惜时守信,责任感强,能带动社团成员共同发展,为社团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参评年度无迟到、旷课、早退等不良现象,没有受到学校的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6.加入学生社团6个月以上(含)。

7.本学年没有违纪处分和通报批评现象,所在寝室受通报批评不超过1次(含)。热衷于志愿者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工时不少于20小时。(一年内)

(十)“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评选标准

1.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模范遵守家庭所在地以及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2.疫情防控期间,认真参加学校开展的线上教学以及各类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响应号召,主动向社区报到,认真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50小时,且经服务单位认定表现优秀。

四、推荐名额及分配

(一)拟表彰“五四红旗团委”5个、“五四红旗团支部”70个、 “优秀共青团干部”200名、“优秀共青团员”480名、“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名、“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60名、“优秀学生社团”15个、“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30个、“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100名,“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不限定名额。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推荐办法和要求

(一)各院团委、社区团工委对照条件做好“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的审核推荐工作。

(二)校社团联合会对照条件做好“优秀学生社团” “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三)在推荐过程中,请各单位务必做到程序严谨,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并于4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及推荐名额(附电子稿)审核盖章报校团委学生团工委组织部审核,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在4月17日之前未正式开学,可先以学院团委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稿材料,待正式开学后,补充上报纸质材料)。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申报表

5.“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员)”申报表

6.“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表

7.“优秀共青团员”汇总表 

8.“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9.“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10.“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

11.“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12.“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共青团南昌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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