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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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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科学研究能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学化、规范化运行,经研究决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8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2017年(含)之前未结题校级、省级、国家级的项目。

二、结题程序及要求

1.校级项目负责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规范》(见附件1),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见附件2),研究成果包括设计图纸、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成果获奖、成果专利等。

2.省级、国家级项目负责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规范》(见附件3,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填写《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见附件4),研究成果包括设计图纸、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成果获奖、成果专利等。

3.各学院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项目,请在各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表格内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结题材料统一报送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A313办公室)。

4.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南工学字[2012]36号)、《南昌工程学院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规范(试行)》(南工团字[2013]121号)对学院报送的结题材料进行复审,符合规范者反馈学院参加答辩评审;不合格者,延期结题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表》(见附件5)。

5.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复审合格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并提出鉴定意见。项目答辩采用PPT形式(可结合视频、实物展示等形式),答辩时现场提前U盘拷贝。各项目答辩时间总共不超过10分钟,其中项目陈述环节不超过5分钟。参加答辩的项目须为项目负责人(学生)主讲,全部参与现场答辩的成员不低于3人(含主讲人)。项目指导老师可在台下观看项目答辩,但不得参与项目答辩。

6.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评审结果,并对通过结题项目发放结题证书。

7.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研究进度时间要求进行结题,近期学校将对未按照研究进度结题的项目进行清理。

三、注意事项

     1.项目注销

因特殊原因无法研究的项目,可申请注销,并书面说明理由,由学院分管领导、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共同把关,报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审批。注销项目,学校按照要求追回资助经费。项目注销统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5)。

2.项目延期

项目不能按照研究计划进行结题,项目负责人(省级、国家级是学生)应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5),经学院审核签字,报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审批。其中,项目延期至多到2019年12月,否则注销该项目。

3.装订要求

所有上交材料需要按《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规范》(附件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规范》(附件3)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由各学院相应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时间安排

整本制作的结题材料(一式五份),结题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稿、电子稿(发邮箱1370259042@qq.com)各一份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4月29日前集中交至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A313室,项目答辩时间定于5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联系人:揭蕾,联系电话:87728197。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规范

2.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

3.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规范

4.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表

6.南昌工程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

 

 

 

 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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