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责任科室 |
思想政治引领(28分) |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15分) | 团员、团支部、学生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专题学习会、主题团课、组织生活会等不少于4次。 | 4分 | 通过查看《团支部工作手册》、新闻等材料。全部按次数要求开展相关活动计4分,每完成1次计1分。 | 办公室 组织宣传部 |
“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全年平均参与率不低于100%。 | 4分 | 提供学院工作做法、总结等材料,计2分,全年参与率以团委组织宣传部统计情况为准,达到100%的计2分。 | 组织宣传部 |
开展“青年大学习”线下宣讲交流活动,全年至少举办专题宣讲2场。 | 2分 | 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领导下中国青年运动史,组织开展不少于2场专题宣讲,每完成1场计1分。 |
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理论文章以及在其他报刊、新媒体平台发表的理论文章、评论性文章情况。全年发表理论文章、评论性文章各不少于1篇。 | 4分 | 理论文章、评论性文章国家级计2分/篇,省级计1分/篇。提供佐证材料,由团委组织宣传部审核确认。 |
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团支部参与率。 | 1分 | 各学院团支部参加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达到25%以上。 |
共青团宣传工作情况(9分) | 全年各项工作新闻报道情况。 | 3分 | 各学院团委每月至少报送2条,且每季度在团属媒体(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视频号等)被采用至少1条,计1分;全年报送信息中需至少包含日常工作、团学活动、典型人物信息等三类信息,并采用的,计1分;全年具体以团委组织宣传部统计情况为准。 | 组织宣传部 |
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 2分 | 提供工作机制建设佐证材料,含相关管理规定、宣传平台名单(名称、链接)、运营团队名单、网络宣传员、评论员名单等佐证材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三审三校”制度的佐证材料计。 |
青年网宣员、网评员队伍建设情况。 | 2分 | 学院网宣员、网评员队伍人员齐全,管理有序,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网宣员、网评员会议,能够完成学校相关基本工作。网宣、网评工作,一次没有完成的,扣0.5分。 |
学院新媒体平台建设情况,在项目合作,产品开发、栏目共建、人才输送等方面开展协作情况。 | 2分 | 学院新媒体平台运行良好,队伍完备,计1分,在项目合作,产品开发、栏目共建、人才输送等方面有成果的,每个成果计0.5分。 |
深化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4分) | 院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规范化建设和开展情况。 | 2分 | 提供大骨班培养工作通知、学员名单、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及有关照片、全年活动开展情况明细表。 | 组织宣传部 |
校级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员选拔推荐和学习考核情况。 | 2分 | 学院团委按要求推荐学员计1分,学员结业率100%计1分,结业率≥95%计0.7分,结业率≥90%计0.5分,结业率低于90%不计分。 |
服务大局和服务青年(40分) | 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 (9分) | 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结对帮扶完成情况。 | 3分 | 每名专职团干部与3-5名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结对,并扎实开展帮扶工作计1分,剔除无效数据率不超过学院录入人数的20%计1分,各级抽查准确率100%计1分。以团委办公室统计情况为准。 | 办公室 |
“扬帆计划”大学生暑期政务、企业实习工作情况。 | 1分 | 报名参加省市各级“扬帆计划”等暑期政务、企业实习人数不少于学院学生人数1%计1分。提供工作小结及相关工作证明。 |
常态化岗位募集及报送情况。 | 1分 | 定期报送岗位募集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计1分。以团委办公室统计情况为准。 |
开展不少于1场大学生职场体验实践。 | 1分 | 以团组织名义开展不少于1场大学生职场体验实践活动计1分。提供新闻报道、现场照片及工作小结。 |
举办不少于4场线上线下“千校万岗”就业双选会、就业观教育交流会、宣讲会等。 | 2分 | 以团组织名义开展不少于4场线上线下“千校万岗”就业双选会、就业观教育交流会、宣讲会等计2分。提供新闻报道、现场照片及工作小结。 |
开展应届毕业生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 1分 | 以团组织名义全年开展不少于两场应届毕业生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1分。提供新闻报道、现场照片及工作小结。 |
服务青年学生创新创业(8分)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情况及立项情况 | 2分 | 完成年度下达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计1分,立项数占学院申报总数的20%以上计1分。以团委素质拓展中心统计情况为准。 | 素质拓展中心 |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团队申报情况及入园情况 | 1分 | 年度至少推荐1个团队申报入园计0.5分,申报团队成功入园计0.5分。以团委素质拓展中心统计情况为准。 |
第十三届“挑战杯”江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学校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与情况,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与立项情况;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等 | 3分 | 第十三届“挑战杯”江西省创业计划竞赛网上报名达标情况,达标计0.2分,不达标计0分;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完成指标计0.4分,立项数占学院申报数的20%计0.4分。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项目参与率100%计0.2分,未立项项目参与校赛项目数达到立项项目的50%以上计0.8分,40%以上的计0.6分,30%以上计0.4分,20%以上计0.2分,10%以上计0.1分。年度开展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主题讲座、沙龙等不少于6次计1分(学院需提供开展情况统计表,包括活动主题、开展时间、地点、主讲人、主讲人职务、参与人数,附上完整新闻截图及活动照片)。 |
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统计和学生科研成果月报告完成情况 | 2分 | 学院需在竞赛结果公布当月提交获奖统计月报表(电子稿、纸质稿)及获奖佐证材料电子稿(若证书当月未发,需提供获奖通知文件,并在证书下发后及时发送至素质拓展中心),按月报送计1分,未在当月报送但在结果公布下月提交的计0.6分,晚于结果公布2个月提交的计0.2分,超过3个月(含)以上提交的计0分;学生科研成果与获奖统计计分规则相同,论文、专利、软著等以发表(授权)时间为准。 |
推进“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 (13分) |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 5分 | 积极参加各类线上成果征集活动计1分;团队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农村山塘数据采集计2分;省级媒体报道不少于两篇计1分;实践成果显著获评校级优秀服务团队计1分;提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小结、省级媒体报道截图。 | 办公室 |
动员返乡大学生向社区(村)报到,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体验社区工作,重点考核人员参与情况。 | 2分 | “返家乡”社会实践学生参与率不低于60%计2分。提供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学生参与情况以“问渠”实践教育平台数据为准。 |
“问渠”水利社会实践开展情况,着重考核“问渠”水利社会实践活动人员参与率、实践调研成果。 | 4分 | 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寒暑假水利社会实践专项活动,有效参与率不低于60%计2分;发挥学科优势,形成1项水利社会实践调研成果计2分。 |
组织参与全国、全省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各学院推荐不少于4件高质量作品。 | 2分 | 报名人数不少于学院人数5%计0.5分;报名人员按时提交提案计0.5分;不少于4件作品被推荐参加省级初评计1分。以团委办公室统计情况为准。 |
| 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2分) | 扎实做好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毕业生素质拓展学分获满率100%。常态化指导学生申请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并及时审核(或导入)。 | 1分 | 以团委素质拓展中心统计情况为准。 | 素质拓展中心 |
| 赣鄱青年平台使用情况,重点考核平台使用和活跃情况(学生参与率、活动发布量)。 | 1分 | 发布活动数量及学生参与人次高于全校平均水平计1分,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10%计0.5分,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20%计0.2分,以团委素质拓展中心统计情况为准。 |
| 深化高校志愿行动 (7分) | 创建有影响、有特色的品牌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以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平安建设、生态环保、敬老爱亲、文化志愿等青年服务项目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 | 3分 | 发挥学院学科优势,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被校内外媒体报道计2分;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管理规范有序计1分。提供特色品牌志愿服务活动材料。 | 办公室 |
积极参与学校共青团“童心港湾”项目建设、结对社区“青春行动”,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前往项目建设点、结对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 | 2分 |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每次计1分,提供新闻报道及现场照片。 |
“赣鄱青年”志愿服务平台使用情况。 | 1分 | 发布活动数量及学生参与人次高于全校平均水平计1分,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10%计0.5分,低于全校平均水平的20%计0.2分,以团委办公室统计情况为准。 |
积极组织大学生自愿参与“希望工程•壹元捐”活动。 | 1分 | 组建团队计0.5分,常态化组织动员学生自愿参与计0.5分。 |
| 做好青年学生统战交流(1分) | 做好在校的少数民族学生、港澳台学生、海外留学生联系服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 1分 | 组织开展不少于1场的联系服务活动计1分。提供新闻报道及现场照片。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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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团学改革攻坚 (11分) | 学生会组织改革(7分) | 评议《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议学院学生会改革推进情况。 | 7分 | 学院学生会组织架构清晰、人员数量达标且符合条件,每个方面计0.5分;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情况在院级新媒体平台予以公示计1分;深入开展“我为同学办件事”主题实践活动不少于4场计1分;按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并提前向校学生会报批计1分;规范开展述职评议活动计1分;每学期按期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计1分;按期参加校院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例会及校学生会各部门组织开展工作例会计1分,迟到扣0.2分/人,无故缺勤扣0.5分/人。提供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的工作小结、开展相关工作的佐证材料(会议记录、新闻报道或有关照片等)。 | 办公室 |
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4分) | 贯彻落实学生社团相关管理办法的情况,重点考核落实学生社团管理部和社团团支部成立情况,学生社团年审、指导老师配备、组织建设和活动管理等工作推进情况、机制建设情况等。 | 4分 | 按要求成立社团团支部,成立比例达100%计1分;按要求开始社团年审工作,提交相关材料,年审通过率100%计1分;按要求配备指导老师,指导社团开展活动不低于8次/学年计1分;社团组织或承办校级活动不少于1次/学年,或社团成员80%以上参与校级活动计1分。 | 社团管理部 |
全面推进从严治团 (21分) | 从严抓好团组织建设(11分) | “三会两制一课”和团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落实情况。“微团课”大赛开展情况,重点考核学院、班级两级赛事举办情况、校级赛事参与情况等。 | 4分 | 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各计1分;按要求开展学院“微团课”大赛并推荐选手参加校赛计1分,推荐选手获奖计1分。 | 组织宣传部 |
规范团组织建设,保持团组织全覆盖,完善团组织委员信息。 | 1分 | 重点查看“智慧团建”系统。 |
推动团组织按期换届。 | 1分 | 以团委组织宣传部统计各学院团委的报备材料为准。 |
“对标定级”完成率达100%,“学社衔接”实际完成率达100%,全面做好“升学衔接”工作。 | 5分 | “学社衔接”实际完成率100%计3分,99%以上计2分,98%以上计1分;“升学衔接”实际完成率100%计2分,99%以上计1分。 |
从严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4分) | 团干部参加调训情况,开展院级团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 2分 | 积极报名参加团省委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班计1分;扎实开展院级团干部培训计1分 | 办公室 |
积极参与校级主要团学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按要求做好本级团学干部的选拔任用及报备工作。 | 2分 | 积极推荐院级团学干部参加校级主要团学干部选聘,并被录用的计1分;规范有序开展本级团学干部选聘并及时报备计1分。提供开展本级团学干部选拔工作小结及有关照片。 |
从严抓好团员队伍建设(6分) | 严格团员发展要求。 | 1分 |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团员发展的计1分,上报后发现有条件不符的,扣0.5分/人。 | 组织宣传部 |
团员发展指标100%使用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 1分 | 团员发展指标100%使用的,计0.5分,按照要求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计0.5分。 |
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覆盖率达到100%,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无差错。 | 1分 | 查看团员先进性评价统计表和“智慧团建”系统。 |
“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情况,重点考核《南昌工程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落实执行情况。 | 2分 | “推优”程序规范计1分,按时报送“推优”名单计1分,未报送备案名单扣0.5分/次、缓报备案名单扣0.2分/次 |
开展院级团员教育培训情况。 | 1分 | 提供团员教育培训的工作通知、学员名单、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及有关照片、全年活动开展情况明细表。 |
加分项(10分) | “挑战杯”获奖情况 (3分) | 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8、1.5、1分;第十三届“挑战杯”江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银、铜等奖分别加1、0.8、0.5分,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0.3、0.1分(重复得奖的,以最高奖项为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 3分 | 团委素质拓展中心根据比赛结果审核确认。 | 素质拓展中心 |
省级媒体报道(3分) | 本级共青团工作被国家级、省级媒体宣传报道的,国家级1分/篇,省级0.5分/篇。 | 3分 | 各学院团委提供佐证材料,团委组织宣传部审核确认。 | 组织宣传部 |
共青团系统表彰奖励 (2分) | 基层团组织或团队国家级1分,省级0.5分;个人国家级0.5分,省级0.3分(重复得奖的,以最高奖项为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 2分 | 各学院团委申报、团委办公室审核确认。 | 办公室 |
特色工作申报(1分) | 围绕基层组织建设形成特色、亮点,提交特色工作材料一篇以上 | 1分 | 各学院团委申报、团委办公室审核确认。 | 办公室 |
承办校团委工作、活动情况(1分) | 根据活动规模、承办质量和工作量等,每项加0.3-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 1分 | 各学院团委申报、团委办公室审核确认。 | 办公室 |
扣分项 | 团学舆情情况 | 出现不良团学舆情的,每次扣1分 | 3分 | 各学院团委自查,团委组织宣传审核确认。 | 组织宣传部 |
按时按质完成工作情况 | “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参与率低于95%,扣1分;“学社衔接”率低于98%扣1分。因工作不力受到校团委通报批评、约谈或表态发言的扣0.5分/次。 | 2分 | 根据日常统计情况计分。 | 组织宣传部 |
评先评优资格取消项 | 1.2022年度因工作存在重大失误被校团委约谈、通报的; 2.出现重大团学不良舆情,产生重大或恶劣影响的; 3.学院团委未按要求完成按期换届工作的; 4.“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参与率低于90%或“学社衔接”率低于90%的; 出现以上四项情况任何一项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 / |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