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有关单位: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子以优异的创新创业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科学研究能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学化、规范化运行,经研究决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院初审:11月7日前
学校复审:11月17日前
答辩评审:11月28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结题对象
2021年(含)之前未结题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2022年立项的项目不在本次结题之列)
三、结题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初审
各学院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南工学字〔2012〕36号)、《南昌工程学院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规范(试行)》(南工团字〔2013〕121号)等文件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在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表格内签署初审意见后加盖学院公章。
(二)学校复审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办法》(南工学字〔2012〕36号)、《南昌工程学院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规范(试行)》(南工团字〔2013〕121号)等文件对学院报送的结题材料进行复审,符合规范者反馈学院参加答辩评审。
(三)答辩评审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复审合格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并提出鉴定意见。项目答辩采用PPT形式(可结合视频、实物展示等形式)进行,答辩时间总共不超过8分钟,其中项目陈述环节不超过5分钟。参加答辩的项目须为项目负责人(学生)主讲,全部参与现场答辩的成员不低于3人(含主讲人)。项目指导老师可在台下观看项目答辩,但不得参与项目答辩。
(四)公布结果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将评审结果报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通过结题项目发放结题证书。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材料提交
1.校级项目。项目负责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规范》(见附件1),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见附件2)。
2.省级、国家级项目。项目负责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规范》(见附件3)(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填写《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见附件4)。
研究成果包括设计图纸、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成果获奖、成果专利等。
(二)项目变更
1.项目注销。若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研究的项目,可申请注销,并书面说明理由,由学院分管领导、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共同审核,报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审批。
2.项目延期。若项目不能按照研究计划进行结题,可申请延期,项目延期至多往后延期半年。
项目注销、申请延期、变更人员等均需由项目负责人(学生)填写《2022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5),经学院审核签字,报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审批。注销项目学校按照要求追回资助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装订要求
所有上交材料需要按《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规范》、《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规范》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各学院相应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时间要求
各学院需将初审合格的结题材料及《南昌工程学院2022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6)于11月7日下午5:00前统一报送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A313办公室),纸质稿需学院相关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稿发送至2017984641@nit.edu.cn。
联系人:朱彦奇
联系方式:87728197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规范
2.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 鉴定表
3.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 题材料规范
4.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
5.2022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表
6.2022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
南昌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3日
南昌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印发